朱雪微;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实现的辩证法的理论自觉,阐发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辩证法层面实现的殊途同归,对研究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古希腊辩证法尚未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纳入思考范围,因而是自发形态的辩证法。德国唯心主义辩证法虽然自觉到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但其集大成者黑格尔至多也只是在抽象的意义上实现了辩证法的理论自觉,这就意味着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构成实现辩证法理论自觉的基本前提。真正实现辩证法理论自觉的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在社会历史领域颠倒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将辩证法自觉地运用于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在社会历史领域实现了辩证法的理论自觉;恩格斯在自然领域颠倒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将辩证法自觉地运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在自然领域实现了辩证法的理论自觉。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不同领域实现了辩证法的理论自觉,但二人最终殊途同归,共同致力于揭示科学的世界观,为改变世界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2026年01期 v.39;No.176 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1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0 ] |[下载次数: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