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少数民族生态环境习惯法研究述评A Review on the Study of Contemporary Minority Customary Law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常丽霞;田文达;
摘要(Abstract):
国内学者关于当代生态环境习惯法的研究成果,内容上涵盖了基本理论、价值功能、生态环境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资源纠纷解决、环境要素保护习惯法、区域性生态系统保护习惯法、比较研究、少数民族环境权以及研究综述等方面。主要遵循两种研究进路:一是法学者运用法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的知识展开的生态环境习惯法研究;二是遵循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的、涵盖生态环境习惯法文化的生态人类学研究。现有成果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征,亦存在明显的不足。只有在该领域不断促进理论提升、强化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增强研究结论的实效性,方能贡献于当代生态法治建构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KeyWords): 生态环境;习惯法;研究综述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文明视阈中藏族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当代变迁研究”(13BFX018);;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战略项目“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公园相关问题及实施方案研究”(2017F-008);;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专项“新时代下甘肃省环境监管体制研究”(18CX1ZA016)
作者(Authors): 常丽霞;田文达;
DOI: 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18.06.011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此表中“习惯法民间法合计”为习惯法(民间法)并含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各项统计值之和,并排除重复统计之后的结果,即排除检索“习惯法并含生态环境”、“习惯法并含自然资源”、“民间法并含生态环境”、“民间法并含自然资源”所产生的重复统计。
- (1)为与习惯法按民族研究的成果情况形成对照,本文关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区域划分,依据牛绿花对当代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进行考察时,所参考宋蜀华先生的《中国民族概论》的体例,即把少数民族按区域划分成东北、内蒙古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中东南地区四大块。参见牛绿花:《回眸30年:当代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综述》,《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年第2期。
- (2)李明华、陈真亮:《生态习惯法现代化的价值基础及合理进路》,《浙江学刊》2009年第1期;田信桥等:《环境习惯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年,第5页。
- (3)常丽霞:《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13年,第49页。
- (4)郭武:《文化、信仰和理性:民族环境习惯法重生的三个基点》,《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 (5)张军辉:《论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的作用机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 (1)郭武:《环境习惯法现代价值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 (2)刘雁翎:《西南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的生态文明价值》,《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5期。
- (3)余贵忠:《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森林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以贵州苗族侗族风俗习惯为例》,《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 (4)马晓琴、杨德亮:《地方性知识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以青海藏区习惯法为例》,《青海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 (5)韦志明:《民族习惯法对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能贡献》,《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7年第6期。
- (6)余浩然:《习惯法生态价值的发展人类学研究---以建始县白云村土家族习惯法为例》,《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7年第4期。
- (7)常丽霞:《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13年,第349-350页;田信桥、吴昌东:《环境习惯法与国家法互动机制探析》,《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 (8)杜琪:《少数民族环境保护习惯法与刑法的冲突及协调---以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为视角》,《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 (9)常丽霞、崔明德:《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当代变迁与走向---基于拉卜楞地区的个案分析》,《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常丽霞:《当代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的再生与重构---拉卜楞地区个案的法人类学考察》,《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唐潇、石静、余文:《浅谈贵州苗族习惯法对我国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启示》,《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郭武:《论环境习惯法在环境纠纷解决中的功能》,《海峡法学》2015年第2期。
- (10)杰克·帕特里克·海斯:《有关荒地的法律基础与管理依据---中国西北部地区环境与习惯法讨论》,张韬译,《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常丽霞:《草地生态补偿:国家法与习惯法的暗合与补缺---甘南藏族牧区草地生态补偿政策实践的法人类学考察》,《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廖喜生:《论西南石灰岩地区少数民族保护土地资源习惯法》,《贵州民族研究》2016年第9期。
- (11)胡卫东:《黔东南苗族山林保护习惯法研究》,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田信桥等:《环境习惯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年,第117-177页;余贵忠:《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森林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以贵州苗族侗族风俗习惯为例》,《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何前斌、袁翔珠、阳燕平、陈伯良:《南方少数民族保护森林资源习惯法初探》,《法制与经济》2009年第8期;罗康隆:《侗族传统社会习惯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年第1期。
- (12)阳燕平、袁翔珠、陈伯良、何前斌:《论西南山地少数民族保护水资源习惯法》,《生态经济》2010年第5期;郑晓云:《云南少数民族的水文化与当代水环境保护》,《云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 (1)袁翔珠:《石缝中的生态法文明:中国西南亚热带岩溶地区少数民族生态保护习惯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常丽霞:《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13年;王思策、刘昊、刘航:《论石漠化治理中引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意义与策略---以贵州兴仁淹过路布依习惯法为例》,《凯里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 (2)刘雁翎:《藏族与侗族环境习惯法比较研究》,《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6期。
- (3)亦有部分学者从现代环境权以及环境正义的视角,阐述了少数民族环境权及其保护途径,因其与少数民族生态环境习惯法无涉,在此不作具体评述。参见赵娴:《云南省少数民族环境权研究》,《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9.8.3~6·昆明)论文集》;焦盛荣:《略论民族环境权》,《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 (4)张奎、张树兴:《云南省少数民族民风民俗与环境权的相关问题研究》,《生态文明与林业法治2010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下册)》;赵翔:《规范与现实:贵州少数民族环境权保护》,《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
- (5)方印、燕海飞、刘琼:《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研究综评---基于近十年来期刊文献的观察与思考》,《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10期。
- (6)相关成果前文在论述分主题研究的内容时,已较全面地进行过引介,在此不赘述。
- (1)牛绿花:《回眸30年:当代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综述》,《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年第2期。该文对习惯法研究南多北少的现象进行了原因分析,笔者认为,生态环境习惯法研究领域出现的南多北少的现象,其原因基本一致。
- (1)谢晖:《不能忽视民间法的理论提升》,《检察日报》2014年9月23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