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v.29;No.117(02) 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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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改革的试点模式及其未来——以被害人救助制度为例
The “Pilot Model”in Criminal Judicial Reform and Its Future——The Victim Compensation as a Case

蔡元培;

摘要(Abstract):

司法实践表明,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可以分为变法模式和试点模式两种路径。由于制度漏洞被不断暴露,以及顶层设计存在着天然缺陷,地方司法机关通过试点的方式探索、验证、推广新制度的现象不断涌现。以被害人救助制度为例,这种试点模式主要有三个特征:司法机关是试点的主导者,解决问题是试点的根本动力,地方财政是试点的物质基础。在可预见的未来,试点模式和变法模式的不断互动与互补,将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主要模式。

关键词(KeyWords): 司法改革;试点模式;变法模式;被害人救助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蔡元培;

DOI: 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16.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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