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冉克平;
《民法典》对占有提供全方位的体系性保护,主要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物权编并未规定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由此形成法律上的漏洞。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相互独立、互不排斥,占有之诉不能基于本权之诉的理由加以裁判。在第三人侵害占有这一点上,基于债权的占有人与基于他物权的有权占有人并无本质区别,均作为绝对权利,而无权占有则作为法益,同受侵权责任编的保护。侵害占有赔偿损失的范围因占有是否具有本权,以及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而有所不同。
2020年05期 v.33;No.144 9-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72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2 ] |[引用频次:7 ] |[下载次数:1579 ] - 时明涛;
无论从司法实务中的需求、解除权的基本原理还是比较法上的立法例来看,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均显得理据不足。可能的解决方案为,从《民法典》第580条第1款的规定出发,区分履行不能是否系由违约行为所致。在非因违约行为导致履行不能的场合,解释上应认为给付与对待给付义务自动消灭,合同进入事实上的清算关系。在因违约行为所致履行不能的场合,履行请求权亦自动消灭,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违约方负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守约方怠于行使解除权的场合,应当承担解除权消灭、自担损害等不利后果。
2020年05期 v.33;No.144 2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8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3 ] |[引用频次:86 ] |[下载次数:3871 ] - 王春梅;
英烈和死者在物质世界中丧失了物质实体性,但其精神人格却可以超越时空而永存,并应得到他人最基本的尊重,这既是英烈和死者生前的合理期待,也是社会伦理生活秩序的基本要求与行为准则。共同的伦理基础揭示出英烈人格利益保护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之间的关联性、同质性及其在法律规范上的一致性,但英烈人格的公共特性又为其人格利益保护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之契合内置了某种张力,从而在法律规范上表现出某些冲突与不一致。因此,如何在《民法典》框架内合理调适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与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并从总则编和分则编两个层面进行制度与规则设计,就成为妥当适用和完善我国英烈人格利益保护立法,弘扬英烈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关键。
2020年05期 v.33;No.144 35-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5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11 ] |[引用频次:14 ] |[下载次数:2042 ]
- 柯小刚;
对《诗经·王风》诸篇不编入"雅"而编其为"风"的现象,历来都有不同的解释。若沿着"家国天下的关系"这一思想线索,就会发现《王风》诸篇恰好处在一个行将变革的时代转折点,不仅家国天下之间的关联在松动,国之为国的本义以及国所负有的天下之义也已然丧失。而《春秋》有着与《王风》相似的历史处境。在这个意义上,《诗》之降王为风,《春秋》之借始于文王正月,皆是出于天下之义的问题意识。进而可知,《黍离》作为《王风》首篇,诗中所忧、所思同样不离天下之义的存废这个核心。细读《黍离》一诗,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晚周变革中的国与天下的关系,以及《诗》与《春秋》的政治哲学关联。
2020年05期 v.33;No.144 46-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09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1 ] |[下载次数:680 ] - 杨增艳;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思潮对日常生活世界的重视与反思,源于意识到现代性所引发的人的实存性危机,其根本目的在于探索突围生命困境的方法,实现对生命的关注和关怀。以日常生活的视角来重读《卷耳》一诗,发现《卷耳》对日常生活场景的描述,虽不导向形而上的超验之域,却蕴含着在日常生活中的生命安顿智慧,彰显出诗歌独特的生命价值。挖掘《卷耳》所具有的生命关怀深度,对于人们反思现代性弊病,寻求生命在日常生活境域中价值意义的解答乃至安顿,通达一种统一的整全性生活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2020年05期 v.33;No.144 52-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5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3 ] |[引用频次:2 ] |[下载次数:754 ]
- 赵斌;
在小说的现代转型中,作家对小说人物的个人自由时间赋予多种意义的"塑形",编码、生产出"落后""进步""异化"等多种时间意义。按照道德和现代性两个尺度来建构小说的进步人物,带有"惰性"胎记的自由时间对成长人物会有抑制作用;然而,当"人的个性解放"作为历史进步的尺度,小说人物的自由时间会延伸人的成长空间;但是,小说人物的自由时间不能无限膨胀,人的私生活时间超出了度,就有可能出现异化,失去本真意义,适得其反。
2020年05期 v.33;No.144 61-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45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6 ] |[引用频次:1 ] |[下载次数:166 ] - 裴书峰;丁凤熙;
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的"天—象(气)—物(人)"结构,以象为媒介反映了天人合一的理念,具体到诗学,它又是传统诗歌中意境之说的哲学基础。韩国现代主义诗人金起林在借鉴庞德意象主义和朝鲜传统时调创作理念的同时,还无意识地继承了二者内在的道家文化传统,其诗歌的"明朗性"特点本质上和道家的"无为自然"哲学理念一脉相承。诗歌《波涛》集中体现了这些文化理念,向我们描绘了一个虚无与生命、具象与大美、混同与齐一的道性世界。
2020年05期 v.33;No.144 71-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0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6 ] |[引用频次:0 ] |[下载次数:115 ] - 尚玉翠;
作为美国南方最为重要的作家之一,卡森·麦卡勒斯极其重视美国南方的种族问题。她通过综合运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和第三人称有限视角的叙事方式,使犹太人形象大都经由全知叙述者或视角人物呈现出来,既被赋予了"智慧与受难"的突出特征,又被打上了神秘化和女性化的东方主义印记。她在对犹太人形象进行文本再现时,选择怎样的叙述视角和选择谁做视角人物不仅是单纯的写作技巧问题,而且是关涉价值介入和话语霸权的意识形态问题。它既直接影响着再现对象的呈现样态,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再现主体的文化心态,同时还覆蕴着鲜明的意识形态功能。
2020年05期 v.33;No.144 77-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7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2 ] |[引用频次:4 ] |[下载次数:423 ]
- 张巧巧;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公布了一篇名为《芮良夫毖》的简文,为我们探讨厉王时期的朝政状况提供了宝贵史料。《芮良夫毖》是芮良夫作于厉王流彘之前的作品,记载了厉王时期的朝政状况,如戎祸严重、弥谤、实行专利、民众争富等,这些都可以与传世文献相补证。此外,简文反映了时人的一些思想观念,如重视贤才、重视民众舆论、注重为政以德。简文还显示出,伴随着井田制、分封宗法制的破坏,诸侯们更加关注自己的家族利益等。故此,简文大大丰富了人们对厉王之世的了解。
2020年05期 v.33;No.144 94-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84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2 ] |[引用频次:4 ] |[下载次数:369 ] - 彭炳金;
主典是《唐律》官吏职务犯罪的特殊主体之一,也是唐代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中负责处理公文的胥吏,主要包括令史、书令史与府、佐、史等,在《唐律》中主典属于主守官。《唐律》中有一些职务犯罪以主典为特殊主体。主典作为主守官与监临官一样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
2020年05期 v.33;No.144 103-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45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1 ] |[引用频次:1 ] |[下载次数:314 ] - 刘永强;
安史之乱期间河中镇的设置和升格,基本上着眼于拱卫长安,沟通长安、洛阳之间的联系,此后逐渐向制衡、剿灭叛军转变。代宗、德宗时期的河中镇规格升降,主要围绕中央与朔方势力的博弈开展,唐廷逐渐收回河中镇的控制权,并形成了河中镇为主、晋慈隰镇为辅的格局。宪宗时期对河中镇规格的调整,使河中镇与河东、泽潞、易定等镇一起构成完整的防遏河朔三镇的体系。宪宗朝藩镇格局形成后,河中镇的规格最终稳定下来。藩镇规格的升降在唐帝国内部具有象征意义和现实意义。通过规格的升降,唐廷可以灵活主动地加强对藩镇的控制和影响。以藩镇规格升降为线索,可以为研究中央与藩镇的互动关系、藩镇内部的变动以及藩镇之间的关系提供新的视角。
2020年05期 v.33;No.144 111-1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45K] [网刊下载次数:0 ]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3 ] |[下载次数:223 ]